堅持需求導向,增強人民調解的主力軍作用
時間:2023-09-03 關注:
2023年7月12日,我參加了以黎陳村為調查對象、以法律服務落實程度為主題并開展普法服務的“三下鄉”活動。在該活動中,我和實踐小組隊員們堅持需求導向,增強人民調解的主力軍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司法行政系統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統籌推進改革發展,到“十三五”末,我國公共法律服務體制機制、制度體系不斷健全完善,但是,公共法律服務領域中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仍然較為明顯,主要問題表現在供給不能有效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為了更好的了解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情況,2023年4月12日,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發展學院“法律公共服務體系”社會實踐小組赴楊凌示范區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研。
在對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多個法律服務供給主體工作人員的訪問中,絕大多數表示當前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供需匹配較為一般,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質量有待提高。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指出對于群眾的來訪與咨詢,由于其沒有較為專業的律師值班,他們也只能對來訪群眾所遇糾紛做大致指引,解答一般法律問題,更多的是告訴他們去其他更為專業的部門解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任讓席主任也指出當前人民調解呈現供不應求狀態,矛盾糾紛較多而人民調解員較少。此外,整個調研過程中,法律援助中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均表示來訪群眾主要為社區居民,村民占比較少,一般只有村委會難以解決的矛盾糾紛才會來此尋求幫助。
根據此次調研,實踐小組發現人民調解作為最接近人民群眾的公共法律服務形式,具有扎根基層、分布廣泛、靈活便捷、不傷和氣等特點,在解決糾紛中具有獨特的、其他糾紛解決方式不可替代的基礎性作用,針對現存公共法律供給無法滿足人民權重需求的情況,應當不斷加強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強化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矛盾糾紛中的主渠道、主力軍作用,滿足人民群眾化解矛盾糾紛需求。
作者: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社會實踐小組 來源:西北農林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