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
時間:2023-09-03 關注:
2023年7月12日,我參加了以黎陳村為調查對象、以法律服務落實程度為主題并開展普法服務的“三下鄉”活動。該活動的目的是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
公共法律服務是政府公共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也強調,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盡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為了更好的了解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供需匹配實情,2023年4月9日,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發展學院“法律公共服務體系”社會實踐小組赴陜西省楊凌示范區大賽街道黎陳村實地調研。
此次調研,調研小組主要以走訪個體戶的形式展開,通過面對面訪談黎陳村村民,切實了解村民對公共法律服務的真實需求。在訪談中,各個年齡段的村民對于公共法律服務的了解和需求與其年齡大致呈現出正向關系,20-50歲年齡段的村民了解部分公共法律服務,他們在遇到糾紛時,相對愿意采用法律手段,而60歲以上的村民,大多數表示對公共法律服務不了解,同時對公共法律服務的需求較低。村民糾紛多,但為什么對公共法律服務的需求較少?從他們的談話中,調研小組總結其主要原因:首先是法律意識淡薄,維權意識較弱;其次是認為采取法律手段投入的時間金錢與得到的結果價值不匹配;最后,采取法律手段后維權效果不理想。
早在2020年,中共中央印發《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就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保證人民群眾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然而,在實踐調查中,實踐小組發現當前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仍然存在發布不均衡、利用不充分等問題,高效率、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務建設仍需努力,群眾的知曉率、首選率和滿意率才是評價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成效的根本指標。未來,我們希望公共法律服務能夠成為一種“隨時隨地隨身”的服務,扎根基層、貼近百姓,為人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無障礙的公共法律服務,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
作者: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社會實踐小組 來源:西北農林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