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學生綜合實踐素質,幫助學生增長法律知識,開拓法律視野,5月8日國咨律所接收了五位特別的“小律師”——來自北京二十一世紀國際學校的五位同學們,她們在律所展開了為期四天的法律社會實踐。
在四天的社會實踐過程中,同學們參與接待、值日、旁聽案件討論、在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旁聽談案、協助律師查閱資料等工作。期間,法學研究專家、國咨律所首席顧問曹保印,律師段旭、實習律師劉琪殊分別從刑事和民事角度,為同學們開展了主題性法律講座,幫同學們開拓了視野,增進了法律知識。
為了讓同學們對律師工作有著更深入、細致的了解,國咨律所引導她們針對十二個經典無罪案例,開展了一系列學習和研討。律所專門安排的兩位導師劉佳棟、張一諾,更帶領同學們對若干典型性民事侵權問題,開展了搜集資料、研究討論等工作。在探討問題時,同學們紛紛表示,對案例的學習和問題的探討,刷新了她們對一些庭審案件的看法,讓自己走入了一個新的法律世界。
在社會實踐活動的最后一天,國咨律所召開了總結會,并為孩子們頒發了“法律希望之星”榮譽證書。同學們與律所工作人員分享了自己在這段時間的收獲和感悟,就“法”和“善法”的問題,表達了自己的觀點,蘇明明、張金、郝陶然等律師,針對這些觀點分別做了有針對性的點評。
談起對“法”和“善法”的看法,參與此次實踐的陳怡然同學說:“在參加社會實踐前,我一直認為法律不分善惡,來到律所之后,我看到了社會不一樣的一面。我心中的良法是符合公平公正、社會基本主流價值的規范標準,所設定的基本權利義務必須要符合國家當前的狀態和政策。如果未來我能有幸走到較高的位置,我將聽取社會對良法的意見,并將它實施。”
劉梓慧同學則說:“法可以規范人們的行為,作為人們行為的底線,維護社會的公平,保障社會的正常運行。但是沒有完美的法律,只能用案例逐漸去將它完善。”
張金律師點評說:“所謂好的法,必須要以廣大人民群眾最樸素的價值觀為標準,依據發生的案例去完善,逐步符合人們心目中公平、正義的法律標準。”劉佳棟總監補充說:“劉梓慧同學的觀點,讓我聯想到羅翔老師的‘圓圈正義’。我們現在所做的,就是致力于追求相對完美的最大公正,去追求‘最圓的圓’。”
吳雙同學說:“通過社會實踐活動,使我對法律有了新的認識。在談案過程中,我知道了法律不僅為人民服務,還是為政府服務的。我們應該為自己爭取一些應有的權利。”
蘇明明律師點評說:“我們要堅信法律是實現實現公平、正義的手段,雖然實踐和理論層面還有差距,但法律從業者要堅信公平和正義,并為之奮斗和努力。”
楊絲純同學說:“我認為法可以保證我們的權利和安全,幫我們維護自己的權利。不僅要遵守法律,也要思考法律中的不足之處。例如我最近在關注動物保護的立法,反對虐待小動物。我希望讓小動物保護法成為‘善法’,并且希望在未來能夠參與立法。”
高雨同學則說:“我認為法就像一條紅線,盡最大程度規劃了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我眼中的善法并非單一的法律制度,而是有溫度的法。其實,律師并不像電視劇里面演的風光無限,也和我所看到的綜藝《令人心動的offer》相去甚遠,但是我所面對的當事人不是NPC,而是真真正正從江蘇來到北京,只為了尋求幫助的當事人。他臨走時告訴我們,他相信我們。我很感動,我希望終有一天,我也能成為讓別人傾盡所有愿意去相信的人。”
郝陶然實習律師點評說:“‘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即禁止。’在沒有法律禁止的情況下,大眾可以在社會生活中行使自己權利的自由。但對公權力來說,只要沒有授權,就不能做任何事。高雨同學對‘可為’與‘不可為’的認知,很有深度。”
對同學們在社會實踐中的表現,國咨律所首席顧問曹保印給予了高度評價。他稱贊同學們在社會實踐中表現出的極強責任心和學習能力,感謝她們對國咨律所的信任和選擇,并表示愿意將來為她們提供更多的社會實踐機會。本次社會實踐活動結束后,北京二十一世紀國際學校為律所發來了感謝信。
據悉,國咨律所長期堅持開展公益活動,包括為“餓了么”外賣騎士開展公益普法講座、為當事人提供免費午餐、為在京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支持教育事業等活動。未來,國咨律所還將繼續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致力于用法律專業技能,更好地服務公眾,服務社會。